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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行动人相关协议到期终止 瑞奇智造变更为无实控人
来源:3522vip浦京集团官网 作者:李铭宇 2026-02-0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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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晚间瑞奇智造(920781)公告,因《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唐联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据此前披露,2019年12月25日,唐联生与陈立伟、吕凡祥、江伟、杨柱荣、刘素华、万文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吴继新、李艳、陈竞、邓勇、薛林泉、李朝霞、陈立霖、冯笃万、徐生强、张力、陈书、温声荣、李善富、陈晓琳(下称“原一致行动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约定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方式行使股东权力时,保持一致行动,若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唐联生的意见为一致行动意见。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至该股东持股期内均为有效。

2021年2月5日,唐联生、原一致行动人、陈立伟、江伟、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陈竞、邓勇、张力、胡在洪、周海明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原一致行动人退出与唐联生的一致行动关系,陈立伟、江伟、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陈竞、邓勇、张力、胡在洪、周海明与唐联生组成一致行动关系,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方式行使股东权力时,保持一致行动,若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唐联生的意见为一致行动意见,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4日。

2月5日晚间公告显示,近日唐联生、陈立伟、江伟、刘素华、龚胤建、王海燕、曾健、陈竞、邓勇、张力、胡在洪、周海明向公司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通知函》,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26年2月4日到期后不再续签,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2026年2月4日自然终止。

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前,唐联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及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合计为517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7%,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联生。

《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后,在相关股东直接持股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任一股东均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下列情形,即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超过50%的控股股东;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超过半数成员选任;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另外,公司也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瑞奇智造表示,本次《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到期终止后,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稳健的持续经营能力。各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并继续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此外,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健全公司内控体系,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另外,公司将积极敦促公司主要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股东权利,保证公司经营稳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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