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艾比森发布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该公司创始人、长期担任董事长的丁彦辉再次当选董事长。但在投票环节,这一议案唯一的反对票来自丁彦辉本人。反对理由是“对董事长岗位薪酬不满意”。


据蓝鲸新闻报道,艾比森回应称“这是董秘的笔误”,实际是董事长对公司激励机制不满。艾比森方面还表示,董事长想要做一些改革创新,例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要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薪酬激励机制不合理。
艾比森2024年年报显示,董事长丁彦辉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435.56万元。2023年薪酬为288.45万元。2022年为284.78万元,2021年为142.12万元,2020年为73.26万元。
公告显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同意选举丁彦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丁彦辉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对董事长岗位薪酬不满意。
据悉,丁彦辉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甘肃陇东学院中文系,2004年至2010年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EMBA班、金融投资班、市场营销班学习。2001年8月创业成立艾比森,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至今(其中有十八年兼任总经理),现并任惠州艾比森董事,艾比森投资公司董事长,艾比森会务公司董事,深圳市海龙教育服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理事及深圳市睿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截至今年11月底,丁彦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8%,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丁彦辉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今年10月下旬,艾比森发布了股东减持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25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3.78%)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丁彦辉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07.3万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
今年前三季度,艾比森实现营收约28.72亿元,同比增加5.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5亿元,同比增加57.33%。
艾比森始创于2001年,目前旗下设有深圳总部,艾比森东江智造中心等。公司主业聚焦广告显示、舞台显示、商业显示、数据可视化显示、会议显示、创意显示、消费级显示等领域。产品远销美洲、欧洲、澳洲、亚洲、非洲等地区。